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提高至145元
让所有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海南日报记者洪宝光实习生王娟
每月有145元收入,对于居住在大城市的居民来说并不算多,但这对于生活在我省乡村的百姓来说,却是一笔不菲的生活资金。
1月5日上午,从银行领出上个月的养老金后,澄迈县福山镇文社村65岁的村民符成贵高兴地来到菜市场买菜,他先买了1包红梅牌香烟,再买了1斤排骨、2斤白菜以及1斤豆腐,这是他和老伴两天的伙食,共花去40元。因为花得有点多,回家后,老伴陈金香还唠叨了他几句。
“每个月都有钱领,你怕啥。”符成贵笑着安慰老伴道,“现在政策好,60岁以上老人每个月能领到145元钱,用完了,下个月还有钱领。”
去年开始,年满60岁的老伴陈金香也开始领取了养老金,这让符成贵两口子喜出望外,两人每个月能领到290元,“基本上够买菜钱了。”
50元、70元、85元、145元……2010年起,符成贵开始领取基础养老金,同时也见证了金额的不断变化。
“说明政府越来越关心百姓生活了。”符成贵说,他现在能做的就是吃好,多活几年,可以领到更多养老金。
“十二五”的5年,是我省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大幅提高的5年,百姓更多地分享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
5年来,我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13年7月,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比制度实施之初增长了81%。
我省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统一上调15元;自2015年1月起,将农村居民每人每月135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45元的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提标后,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居全国省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