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7)

规章制度2018-10-08三水老师

八、发成交通知书

谈判结果公示期间无质疑和投诉的,由采购中心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和制度:

一、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按要求由采购人和中心领导逐级审批确认。单一来源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单一来源谈判邀请;

(二)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方须知;

(三)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方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方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五)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服务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包括附件、图纸等;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七)单一来源谈判方法及程序;

(八)单一来源谈判时间及地点;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中应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二、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向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过程中所确认的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专家抽取

截止单一来源采购日前一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根据项目要求,应填写专家需求表,经分管主任签字后,以采购中心名义向财政厅采监处递交专家需求表,由采监处抽取相应专家,对专业特殊的项目,采购中心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请财监处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项目经办人同时应致“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告知书”采购人,告知采购单位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小组,但人数应不超过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最多不超过2人,并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采购单位代表应当由采购单位按一比二以上的比例向采购中心推荐,由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报给采购监处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于谈判响应截止时前半个小时告知采购中心。

随着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完善,项目经办人可按电子化操作流程直接从网上专家呼叫系统申请抽取专家。

四、单一来源谈判。

(一)谈判前准备工作

1、项目经办人应制作好各类表格和文本,统计好报名供应商的数量及保证金交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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