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最新解读(3)

规章制度2018-06-24李天扬老师

根据规定,围网区域的货物出区进口前,依企业申请,实行预检验,一次集中检验,分批核销放行。对流转于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仓储物流货物,免于实施检验检疫。进出自贸试验区的保税展示商品免予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明确,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免除查验结果正常的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事实上,该条规所涉及的经验就诞生于广州南沙。去年7月份,广州南沙就率先在全国采取这一模式,并逐渐向全国推广。

《条例》第三处提及南沙在产业发展定位上: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

根据《条例》规定,自贸试验区实施海空港联动,发展国际航运与物流业。加强与区外航运产业聚集区协同发展,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协同运作模式。

“简化国际船舶进出自贸试验区港口手续,优化国际船舶营运许可、检验与登记业务流程,建立高效率的船舶登记制度”;以及“完善航运服务发展环境,发展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员服务、国际航运经纪、国际船舶租赁、国际邮轮、游艇、国际海事咨询、国际航运保险等国际航运现代服务业”都同时写入了《条例》中。

在林江看来,当前广州正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打造国际航运、航空枢纽,上述规定有助于南沙发展航运服务业,助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条例》其他亮点条文

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望落地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区域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法律法规未规定检查的不得擅自展开检查

第六十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实行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动态市场监管方式,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检查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对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开展评比考核活动。

自贸试验区片区探索建立发布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提示清单、经营行为法律责任清单发布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

3.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以下收入一律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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