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条例亮点解读(3)

规章制度2018-08-16三水老师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片区按照账户管理有效区分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境内外主体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办理本通知中允许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对此,前述自贸区政策分析人士认为,应进一步借鉴及复制上海自贸区的经验,“账户是银行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基础,对于外向型的自贸区而言,提供什么样的账户,影响与境外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如上海自贸区便引入分账核算账户体系”。

应坚亦认为,有必要引入与境外市场接轨的、统一规范而又便于操作的账户体系,并能有效隔离风险,将自贸区创新业务与区外传统业务区别开来。

中行抢得首单

除了放开境内外个人投资项下的限制外,此次细则还将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业务门槛降低了50%,并扩大了跨境资金流出入上限。

具体而言,此次细则要求,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境内、境外成员企业,若要组建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其营业收入需不低于5亿元和1亿元,相较自贸区外的10亿元和2亿元,门槛仅为一半。

与之配套的措施是扩大跨境资金流入(出)上限,将净流入(出)的额度上限扩大为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的100%,而在细则出台前,该比例为50%。

厦门自贸区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内办理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净流入(出)的双向上限管理,有助于跨境资金流动的总体平衡。

记者了解到,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已于4月14日完成首笔新规下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独家备案,所服务的企业为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于同日为公司开立资金池账户、实现首笔资金归集。

细则还规定,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更加便利地从境外调回人民币发债资金,进一步便利区内主体拓宽境外直接融资渠道并回流境内使用。

具体而言,细则允许发债主体在债券发行募集总金额内,将所筹资金根据实际需要的原则调回境内使用,对资金调回使用的规模实行宏观审慎管理,无需逐笔报经人民银行批准。

“之前有段时间,离、在岸人民币价差较大时,境外人民币发债融资成本比较低,发行规模较大;后来价差缩小了,企业的发行动力回落。但有了这个渠道,未来自贸区内的企业,便多了一种降低自身融资成本的方式。”中行厦门分行副行长祈云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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