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修订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听证焦点解读(2)

规章制度2018-08-10三水老师

听证焦点2:实行行政许可还是登记备案?

用什么样的方式管理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听证代表们的分歧最明显。“国内其他省份,有的实行许可管理,有的是登记管理。正因为业态太复杂,我们希望找到一个平衡点,既服务好消费市场,又确保食品的安全,同时不过分增加企业负担。”湖南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文宗说。

对于小作坊、小餐饮的管理方式,《条例》提出“实行许可管理”,并明确相应的申请条件。例如小餐饮设立的条件,包括“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合理的距离”等。

听证代表、湖南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顾问甘应龙:安全第一,食品应当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将监管“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监管,后续的监管也能更有效。

听证代表、长沙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廖卫:在当前万众创新、全民创业的大环境下,食品行业作为一个与民生相关的行业,经营者需要有宽松的创业环境,没有必要进行行政许可,建议改为登记备案管理。

听证代表、永州市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吴军民:应该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在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中,小餐饮、小作坊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如果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会造成过程监管缺失,终端环节产生的危害和影响较难控制,监管压力也更大。

听证焦点3: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如何监管?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来自长郡双语中学的学生杨斯依是特别列席的代表。“食品小摊贩是校园周边最多见、最让家长担心、最诱惑学生的食品经营形式,我们想听听中学生对这方面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李文宗说。

杨斯依在听证会上提出建议,在《条例》中“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规划”的规定中增加一条,即:设区的市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外100米范围内道路两侧,县(市)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道路两侧,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而在《条例》中,只是明确食品摊贩应由当地政府划定地点和时段,办证登记经营,但在经营地段上并无明确的禁止内容。

提出这一建议前,杨斯依和她组织的学生调查团对长沙多所中小学周边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以东塘附近的学校圈为例,他们发现雅礼实验中学校门口左右两侧常常有十多个食品流动摊贩在叫卖,售卖的多是油炸烧烤类的自制食品。而绝大多数摊主没有主动悬挂健康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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