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介绍,新版条例还赋予巡视机构督办职责,强化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提出“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李永忠强调,新版条例对于巡视公开的规定也有变化。旧版条例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新版条例则修改为以适当方式公开,“适当”的尺度为必须让人民群众知情、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八、部分机关党委巡视工作没有规定怎么办?
根据实际开展工作,参照巡视工作条例执行
记者发现,巡视工作条例并没有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委(党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工作作出规定。
对此,张军解释,实践中,兵团党委一直与其他省区市党委同步开展巡视工作。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根据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开展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制度的探索、深化和创新,需要进一步加以总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工作,是省区市巡视工作的一部分。
他说:“中央在印发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有关中央部委和国家机关部委党组(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的巡视工作,参照巡视工作条例执行。”
九、为何要对巡视条例进行修订?
将巡视经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2009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于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中共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这把党内监督的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改进巡视工作、修订条例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内立法规划、中央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将修订条例列为重点工作。
“此次条例修订,是中央反腐决心和政治定力外化彰显的标志。”高波说,修订内容是全党智慧结晶和创新成果的“集成和全面升级”。
十、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工作有何原则?
确保可执行、易操作,重在贯彻
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发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