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出租车的政策,两会解读出租车的提案汇总篇(3)

工作报告2018-06-06三水老师

新京报:从乘客角度,私家车进入市场的隐患也该考虑。

施杰:目前来看,禁止私家车进入市场的一个因素就是安全性考虑。根据现有规定,7座以内私家车,6年以内可以免年检。这种情况下用于个人使用没有问题;但如果参与营运,就涉及乘客的安全,私家车的安全条件还应该完善。因此,在登记为营运车辆时,应对其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

建议

“允许个人取得出租车经营权”

新京报:今年两会,你都做了哪些准备?

施杰:我还会继续关注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问题。今年形成了《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建议》。

新京报:主要内容有哪些?

施杰:对出租车的改革力度应更大一些。建议放弃出租车特许经营模式。应放松出租车运营数量管控,使出租车运力规模由市场动态调整。政府只设定进入的车辆和驾驶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能获得经营许可;允许个人取得出租车经营权,个人和企业都可以作为主体自由进入出租汽车行业。

另外,彻底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对于政府已经收取经营权使用费的,可以一次性退还,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等形式分期退还。

新京报:在出租车和网络约车市场管理方面,你今年有何建议?

施杰:我建议按照“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和车”的方式规范管理网络预约车。

目前,我国主要网络预约车平台企业,均已建立公开透明的服务评价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准入退出机制,平台有动力也有能力管好司机、车辆。互联网平台还通过提供保险,增强了对事故发生后的赔付保障。例如,国内最大“互联网+”出行平台滴滴出行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员会,承诺“对于因平台责任造成的损失,将承担100%赔付责任”。因此,政府应给予平台发展空间,充分放权,通过“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机和车辆”的模式,规范网络预约车健康有序发展。

★新闻内存

2015年至今

出租车改革进展

●去年10月,交通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规定,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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