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4)

工作报告2018-11-27李天扬老师

四、健全制度编好“笼子”保障主体责任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把制度“笼子”扎牢、编密,否则,就如牛栏关猫,出进自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编好“笼子”、健全制度至关重要。今年,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制定了《长武县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实施办法》,在提名推荐干部人选时实行推荐人“背书”制度,明确了干部推荐失察失误责任的追究主体。开展了机关单位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明确在管理人、财、物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干部必须轮岗。截至目前,29个单位、86名干部已完成了轮岗交流。为了严肃人事编制纪律,制定印发了《长武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定》。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纪党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规范文件和会议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宁静工作周”制度》等文件;围绕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制定出台了“54321”工作机制。重新修订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禁酒规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禁赌规定》、《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长武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长武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送礼品礼金登记管理办法》、《长武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办理》等制度。县委的目的,就是要用具体、管用、刚性的制度,来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的根本要求落到了实处。

五、以身作则接受监督履行主体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同时也要接受纪委监督;纪委负监督责任,不但要监督下级党委,还要监督同级党委。中央这一要求提出后,县委不等不看,坚决贯彻,要求常委会班子成员严于律己、做好表率,从主要领导做起,自觉接受县纪委监督。县委常委会带头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洁自律承诺,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常委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常委带头不做。研究制定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从贯彻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八项规定等方面,明确了对班子成员的具体要求。近期,县委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制定了《县委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制度》,为推进县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做到“源头预防、严以用权、责任明晰、问责有据”,形成了比较规范的长效机制。同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从县委做起,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今年6月份,在县纪委推行科室负责人轮岗交流中,县委严格落实中央“两个为主”的精神,组织部门充分尊重县纪委意愿,合理进行了人员调整,以实际行动支持县纪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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