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乡镇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一、石塘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4年,石塘镇党委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镇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及时与村、镇属部门等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制网络。二是狠抓工作落实。镇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明确镇党委、纪委、各职能科室及行政村的党风廉政工作目标任务。三是是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办法,对各职能科室及行政村进行量化考核,镇党委在年中、年末等阶段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中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镇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三)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镇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做到镇纪委全程参与,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2014年严格按照程序选优配强了7名镇机关中层干部。紧紧围绕“选出好队伍,选出好风气”的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切实做到矛盾排查到位、选情分析到位、工作程序到位、纪律严明到位。圆满完成全镇34个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平稳顺利产生了新一届村两委。34名村党支部书记中,连任24名,还产生了一名大学生村官支部书记;34名村委会主任中,22名连任,产生了2名女村委会主任。切实做到了“涉选案件零举报、村情矛盾零上访、劣迹人员零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