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雅安市雨城区监察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雨纪发[2014]2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2014年雨城区供销社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区供销社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努力深化思想认识,按照与区委签订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对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党委班子按区委、区纪委要求认真研究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班子认真研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三个直接分管”,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区供销社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工作进行了分工,使决策执、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二)廉政重建、阳光重建。区供销社所属草坝供销社商场灾后恢复加固及对外公开招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聘请有资质的拍卖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确定施工方及承租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事项,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防范腐败。
(三)按照区纪委要求,区供销社班子成员认真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雨城区党员领导干部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以及《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等承诺书》等,按规定严格执行。【2014年度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总结】2014年度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