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会议内容
会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对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松开手、放到位,做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专家解读
负面清单须防各地差异影响市场统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出台《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是进一步将负面清单制度化的表现。之前,各个地方包括上海自贸区都曾推出负面清单,这些清单都带有实践性意义,此次是将各地包括上海自贸区推行负面清单的经验总结起来,形成详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负面清单,比如说负面清单内容到底该包括什么,哪些领域应该放宽,哪些领域该收紧。
另外,目前各地推行的负面清单是五花八门的,这本身对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就有影响。各地不一的负面清单还是容易形成地区化、地方化的行政壁垒,而且差异过大,可能就失去负面清单本身的意义。国务院将从国家层面推出统一的负面清单,而且将清单本身制度化,能保障打破各地方行政壁垒,形成全国开放的、统一的市场体系,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环境。
当然,国务院制定统一清单后,各地方政府可根据需要调整,这主要考虑我国各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化发展程度高低不同,因此给各地方留出选择的余地,但要提前报国务院批准。
汪玉凯认为,负面清单制度与之前国务院一再强调的简政放权举措是一脉相承的,它将改革市场经济和转变政府职能形成完整的统一体,而且负面清单制度应当以政府简政放权为前提。
政府简政放权首先要做的就是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即规范政府的行为,哪些政府可以做,哪些不能干预,哪些是政府必须要承担的责任,都要列出清单进行公布,接受百姓监督。在对等的权力与责任中,约束政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