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2月28日,在就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题询问时,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表示,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改革方案已拟定,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如今,这一“硬骨头”终于被啃下。
昨日(2016年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争议多时的养老金并轨问题一锤定音。
《决定》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施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两者费率、计发方式基本相同。根据《决定》要求,此次养老金改革涉及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的“体制内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纳养老保险,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老新中”三类人制度安排有别
按照昨日公布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养老保险的计发模式也与企业基本相同,仍然以15年为底线。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面对这一消息,“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机关事业人员普遍担心的问题。
《决定》以2016年10月1日为界,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做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在这一天之前退休的被视为“老人”,这一天之后参加工作的被视为“新人”,在这一天之前参加工作且这一天之后退休的被视为“中人”。这次改革将通过施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设立过渡性养老金”来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
分析指出,根据新规,“老人”(已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其退休待遇不会降低;“中人”(目前在职人员)和“新人”(以后新入职人员)虽然基本养老金水平会出现下降,但由于“中人”会根据视同缴费年限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的建立也一定程度弥补“新人”基本养老金的损失,所以,总体来看,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待遇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大幅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