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

工伤保险2018-12-05李天扬老师

2015年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等级赔偿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按月支付)

劳动关系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

生活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

备注

一级伤残

27个月工资

90%月工资

1.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发至办理退休手续;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2.分三个顶级,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1.最长12个月,可最多延长12个月;2.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3.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级伤残

25个月工资

85%月工资

三级伤残

23个月工资

80%月工资

四级伤残

21个月工资

75%月工资

五级伤残

18个月工资

70%月工资

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发放

保留、另安排工作

劳动者提出解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劳动者提出解除,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六级伤残

16个月工资

60%月工资

七级伤残

13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提出解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提出解除,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八级伤残

11个月工资

九级伤残

9个月工资

十级伤残

7个月工资

工亡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配偶40%月工资/月,其他30%/月,孤寡老人、孤儿可增加10%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

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农村:19373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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