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乌鲁木齐市社保局的上诉请求,经过几年的维权,袁群彦终于赢得了艰难的胜利。
对于上述两案,韩世春律师分析认为,社保部门以当事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地方未出台实施细则、事后追偿难、基金会出现缺口等理由拒绝工伤保险先行支付,都反映出当地政府对展开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后基金安全的担心。
这反映出工伤先行支付制度设计有不足,这一制度确实有可能造成基金风险,但有关部门应该完善追偿方面的规定,而不是以此作为不执行的借口。韩世春同时认为,劳动者的弱势,也导致了人社部门在执行先行支付制度方面,压力和动力明显不足。因此,如果劳动者能像王栋梁、袁群彦那样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就能给不作为的行政部门一定压力,有利于助推制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