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四)内蒙古自治区报考艺术类音乐表演(空乘方向)、音乐教育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体育测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英语本科专业要求考生加试口试,成绩达到及格;

  (八)报考普通文理科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体检且合格,未参加专业面试、体检报考的考生须到校后参加专业面试、体检,专业面试、体检不合格的转到其他非师范专业;

  (九)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规则;

  (十)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等本科专业,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校企合办专业一般收费较高,考生须根据家庭收入谨慎填报。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十七条 学院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第十八条 公开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学院在公示以上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部门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咨询方式:

  (一)招生网:http://www.jntc.nm.cn;

  (二)Ε-mail:jnsfxyzsb@163.com;

  (三)咨询电话:0474-487561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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