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周职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简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655亩,总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4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308万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5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涵盖理、工、经、文、管、艺、医7大学科门类,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专科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
第七条 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50)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