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街(路)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书记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司法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刑事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司法警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网络系统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应用法制心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社区矫正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涉毒人员矫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行政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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