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专业: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招生专业中,本科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只招英语考生。我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招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专业:应用化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色弱、色盲均不能填报,否则将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实际投档成绩,按专业级差方式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一二专业志愿、二三专业志愿有级差,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零,专业志愿级差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专业级差分数原则上为 5 分,级差后如总分相同,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数学成绩也相同,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其中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按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