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鼓励市县开展特色农业品种保险,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推进中药材、苹果、设施蔬菜、农房等特色产业保险试点。加快农业产业保险由“保底”保险向效益保险转变。积极探索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有序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大力开展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业务。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加强农业保险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协调联动,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快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运营规范、服务优良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着力提升农业金融风险保障水平。
25.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完成50个县确权颁证任务,2017年底全省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2016年出台农村空置宅基地退出补偿办法。探索用市场化方式建立省内易地占补平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整治规划整治补充耕地,新增耕地的60%可用于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进一步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用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激励作用,加大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着力解决“空壳村”问题,提升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抓好陇西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01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2018年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方案和收益分配办法,适当提高农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继续抓好“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适时出台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全省每个市(州)选取一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2020年全省有需求、有条件的行政村完成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