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要重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因为在目前城镇的大量常住人口中,许多在城镇工作的人员并未拥有相应户籍,无法享受一些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因此,重视这个指标,就单纯追求“城镇化率”更有意义。
定下目标之后,目前公布具体方案的24个省区市,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分割任务”的方式,将不同的任务分配给各部门,甚至不同部门的任务提出不同的时间期限。
比如,在重庆,由市公安局牵头的任务是制定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办法,2015年就要完成;同样要在今年完成的,是由当地发改委、规划局等部门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而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区县政府负责的制定居住证实施细则,则定在2016年完成。
落户政策趋向降低门槛
户籍改革,关键是落户。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城市户口则是所谓的吃“商品粮”,享受诸如医疗、教育、就业、社保等城市带来的服务和便利。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的农村务工人员进城打工,人口的跨省跨地区流动,给户籍管理带来许多挑战。因此,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户籍改革被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提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成立后的第三次会议,就开始讨论户籍改革这项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议题。
在去年国务院的改革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取消城市农村户口区别、实行统一登记”的意见。但具体怎么落户,什么样的城市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则各有分异。这一点也是根据国家的总体意见精神——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所谓“放开”,也就是“降低落户门槛”,指的是以往农村务工人员或流动人口难以达到的一些标准,现在有了松动。比如,在多地,无论住房是租赁还是购买,只要稳定,就可以算作是合法稳定住所;只要有合法执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投靠等条件,也都可以放宽。至于大城市的落户,国家的意见是参加社保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在河南和安徽,这一要求已经放宽至参加2年、3年即可。
以福建省为例,在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厦门市三个地区,就提出包括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在内的主要指标,以此为基础,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而在省内的其他地区,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有合法工作,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