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及领取办法

动态新闻2018-09-22才子老师

一、杭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只有同时满足了这四条才能够享受到杭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1、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第一条就是用人单位和本人必须按照相关社会保险法律的规定参保了失业保险,而且必须履行了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并满一年以上,如果您并没有参保失业保险,或是刚刚参保了失业保险还不满一年,不好意思,您就无法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了。

2、必须是因非本人意愿离开当前的工作岗位。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您必须是因为企业的原因离职,比如企业破产,或是企业主动解约等情况而导致您离职的。如果您是主动辞职的,您也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的。

3、必须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了相关的失业登记。因为在我国很多东西都必须要靠登记来证明,所以失业也不例外,如果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失业登记,不好意思,您也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

4、本人必须要有继续的求职意愿,而且参加了相关的机构组织的求职培训。最后一条的目的是避免出现吃闲饭的人出现。我们国家的人口众多,如果很多人参保了失业保险,然后在失业后不思进取,不想着再找工作的话,我们国家的财政压力会非常大,这也是相关部门把这一条加上去的原因。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参保职工减少受理凭证(若无可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2、员工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失业登记证明书,携带一寸免冠照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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