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失业金标准

动态新闻2018-09-22三水老师

2016年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失业金标准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五险一金查询】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3〕2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简复单》(府办简复第B200713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048元/月调整到1176元/月。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的组成部分之一,随着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为147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要相应调高。那么,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有多少呢,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怎么样的呢?

一、杭州失业保险领取金额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76元/月,与原来的1048元相比,增加了128元。上溯至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所在市(地)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杭州的计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截至去年9月底,杭州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94.88万人。

按照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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