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要有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等材料,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中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等将进行一票否决,并暂停该项目所在县3年项目申报资格。
(三)抓好项目验收考评。为规范和加强财政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以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为依据,于今年11月底前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考评,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成果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各地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向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提交验收申请。现场评审验收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特别要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对照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的内容是否与申报计划的实施内容一致,对照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农业部将适时对我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
(四)做好档案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建设方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生产记录档案、产品安全质量检测报告、宣传报道材料、开展培训情况、领导考察及组织现场观摩活动等相片、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及时分类归档,为考评验收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