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明确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规范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在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进一步规范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2016年6月底前,国有企业中董事长、总经理一人担任的,完成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分设的,调整为一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大型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和载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关心、帮扶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
(二)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力度,对省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的交流任职,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提请省纪委实施;对其他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的交流任职,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纪委(纪检组)实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在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中突出抓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把发展壮大企业家队伍作为重大战略,弘扬企业家精神,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按照职业化、市场化、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