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天津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2)

二胎政策2018-07-28三水老师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二胎产假新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婚假国家规定】:2016年1月1日起晚婚假正式取消。据悉2015年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温馨提示】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相关问答】

1、天津陪产假7天是否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答】7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2017年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产假是多少天?
【答】按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2017年天津二胎男方陪产假有多少天?
【答】二胎男方陪产假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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