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最新消息:2016年天津市单独二胎新政策何时实施呢?2016年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细则有哪些?小编了解得知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最迟在今年上半年内启动实施。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
出席天津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天津市人大代表、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丽娟表示,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最迟在今年上半年内启动实施。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
张丽娟告诉小编,总体来说,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对天津人口总量影响不大,对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应该也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天津市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时间待定,在天津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的;
(五)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六)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七)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因伤残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四)劳动力缺乏的山区、半山区的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
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将带来什么改变?
1、劳动年龄人口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