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10日前后。
二、主题
心理健康,社会和谐。
三、目标人群
社会公众、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
四、宣传活动内容
(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心理健康,社会和谐”,旨在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共同承担精神疾病防治责任和义务,以推动社会形成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保护和促进公众心理健康。重点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庭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正面宣传,规范对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不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精神卫生法进行宣传,精神卫生法旨在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
(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纳入日常宣传计划,积极联合学校、社会团体、大型企业和民间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并提供技术支持,促进精神卫生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要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各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学生身心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基层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建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
(三)各地要以“世界精神卫生日”为契机,积极动员地方政府领导同志深入工作一线,调研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慰问精神障碍患者和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2015年10月10日前,国家卫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北京市举办“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活动,发布精神卫生主题宣传片,请各地注意采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