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8)

策划书2018-07-07王华老师

2、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购置小型农机具、以及参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投资等增收创收项目等。

3、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按照不超过其带动的建档贫困户授信总额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实行担保方式。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6、还款方式:到期还本的方式。

7、贷款利率:实行利率优惠,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加1个百分点执行。

(二)工作流程

1、确定合作银行。宜都市确定湖北宜都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为扶贫小额贷款合作银行,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2、贷款操作流程。扶贫小额贷款按照评级授信、项目审核、贷款申请、银行调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贷款贴息等程序进行操作。

(1)评级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各村成立村级风险评审小组,组成人员由村“两委”干部、乡镇联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农商行信贷员组成。

评级授信标准:贫困户诚信度(40分)、劳动力(25分)、劳动技能(25分)、家庭人均收入(10分);60分以下的不授信,60-69分授信限额5万元,70-79分授信限额6万元,80-89分授信限额8万元,90分以上授信限额10万元。

评级工作以村为主,授信以农商行为准;评级授信后由农商行颁发贫困户信用贷款证。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由各乡镇(处)抓紧部署、协调推进,力争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评级率达到100%。

(2)项目审核。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填写《扶贫小额贷款项目审核推荐表》,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根据贷款用途报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复审;乡镇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复审。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报市扶贫办审核,扶贫办审核通过后向农商行推荐。

(3)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效身份证件、《扶贫小额贷款项目审核推荐表》和贫困户信用贷款证等资料,向当地农商行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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