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各镇(街道、度假区)
(五)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健康成长
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边缘儿童、残缺家庭儿童等特殊群体,坚持帮教结合,努力挽救失足青少年。引导他们坚定坚强坚韧、自信自立自强,让他们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一是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信息档案,开展结对帮扶、监护人培训、随访、亲情交流等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二是加强流浪、孤残、边缘和残缺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提高残疾儿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实施边缘、残缺家庭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工程,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招募爱心人士结对帮扶,使边缘、残缺家庭儿童让他们勇敢的面对生活,更好地认识自己,健康成长,更快的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一份子;三是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结对帮扶家庭生活困难儿童,广泛开展关爱行动,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继续开展好关爱进高墙、帮教促成长活动。从关爱角度出发把帮与教相结合,寓教于帮。通过跟踪帮教形式,促进悔过自新,重塑人生的决心,增强其社会归属感。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文明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关工委,各镇(街道、度假区)
(六)进一步完善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1、努力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不断深化德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务实有效的教师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全面建立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建立家长学校,广泛开展亮家风,传家训活动,经常性的举办各类家庭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实施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的重要作用,到2020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00%设立家长学校。开展“最美家庭道德讲堂”活动,引导社会重视家庭建设。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中小学生以城乡敬老院为依托,定期为老人打扫卫生、送文艺节目、心理抚慰等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