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度假区)
(四)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校园重点安全管理,深化“扫黄打非”行动,加强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二是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等,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三是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和技术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工作。着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打击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开展广播电视、书报刊、手机媒体和文化市场抵制低俗工作,打击色情低俗演出,将未成年人接触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的机会降到最低程度,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四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措施,不断拓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充分发挥高潭中洞革命老区、省级爱国主义基地和南湖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同时建立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制度和措施,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年度的参观学习和计划和安排,不断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综治办、县城监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各镇(街道、度假区)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德育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一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发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融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实现全县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具体按照相关评选标准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