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妇联、县关工委、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道、度假区)
3、积极组织参加“惠州市2016年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文化艺术节暨惠州市青少年才艺展示大赛”。按照市相关要求,组织参加文艺汇演和系列活动,全面展示我县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在文化艺术、体育及科技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全县青少年艺术人才的风貌。让全社会都进一步了解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是尊重少年儿童、关爱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的课外场所,是少年儿童的好去处、素质教育的好载体、同学交流的好平台、师生沟通的好场所、家长放心的好地方。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关工委、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道、度假区)
(二)开展校园普法活动
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底实现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送法进校园,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普及法律知识。重点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每学年开展集中法治教育2次以上。继续开展无毒学校创建活动,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十个一”系列活动,确保学生每学期接受1次以上毒品预防教育。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关工委、各镇(街道、度假区)
(三)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加强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管用工作。一是按照《乡村学校少年宫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壮大辅导员队伍,提升辅导员的综合水平,精心设计各功能室活动,确保满足学生的日常活动需要,严格管控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不挤占不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二是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开展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示范点创建工作。三是加强学校少年宫培训工作,规范运作模式,打造特色品牌。四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学校少年宫的日常运转管理、安全管理和财务管理,积极开拓创新活动项目。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度假区)
2、加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整合现有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一是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必须做到“五有”,即: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有一定的场所和设施;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有一系列工作运行保障制度;有富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二是确保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运转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辅导站设置要有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心理阅读室、心理活动室等,环境应舒适、温馨、宁静、保密、安全,有工作守则,以及有关心理健康的知识等;三是健全心理健康辅导队伍。建立起一支专门人员与招募志愿者相结合的专业化、规范化工作队伍。四是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以心理剧、心理漫画、主题班会、学生心理协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五是加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督查考核工作,加强日常督查、指导和学习交流工作,促进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