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1】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西宁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校园各角落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三、总体目标
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个人品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升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2016年启动,并实现全市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面覆盖,到2020年市级文明校园达到全市学校总数的60%,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四、主要内容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家风校风双联双建,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中学、小学文明校园具体标准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