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各镇(街道、度假区)
三、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专题专栏,宣传报道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
(三)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对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县文明办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国家级文明先进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机制,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四)要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收集工作。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收集整理每次活动的相关材料,建立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方案、活动图片(活动现场图片)、工作总结(突出特色、亮点),以及媒体报道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