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贫困村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村的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207个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3)贫困乡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乡的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23个贫困乡,填写《贫困乡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2.信息化建设。按照扶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上联全国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贫困县乡村的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
(1)建立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贫困户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监督。每年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准确掌握脱贫情况。
(2)建立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贫困村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3)建立贫困乡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贫困乡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4)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上下之间,扶贫系统内部,扶贫系统与行业部门、金融机构、帮扶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各级各部门及时提供准确数据资料,使其明确扶持对象,掌握着力重点。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定点挂钩扶贫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xx〕5号)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单位定点挂钩、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乡、贫困村实行挂钩帮扶全覆盖。
1.实行挂村联户工作制度。市级确定132个单位定点挂钩扶贫132个贫困村,其余75个贫困村由各县(区)补充安排。市级各单位按照在职市级领导挂钩1个贫困村、结对5户贫困户,市级单位主要领导挂钩2个贫困自然村、结对4户贫困户,其他处级领导挂钩1个贫困自然村、结对3户贫困户,机关干部职工结对1—2户贫困户的要求,对贫困村进行定点扶贫、对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各县(区)要制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到村、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工作方案,确保建档立卡的207个贫困村全部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