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把挂钩扶贫工作队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选派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整合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常务书记(主任)、挂职副乡(镇)长等工作力量,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统一管理、使用、考评。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每年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
3.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通过3—5年的帮扶,使帮扶村和贫困户收入翻一番,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4.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并向社会通报。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建立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工作机制。各类扶贫资源要以建档立卡为依据,瞄准目标、选准项目,整合力量集中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贫困户增收的瓶颈问题,坚持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七个到村到户”,实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扶持。
1.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建立完善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的组织、示范和带动作用,实现定点扶贫全覆盖,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有机结合,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以及定点挂钩扶贫的帮扶力量,制定统一的干部驻村帮扶实施办法,安排驻村工作队。把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具体分配落实到市、县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引导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等方式参与定点帮扶,做到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村干部、扶贫能人以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定点帮扶长效机制。
2.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把扶贫开发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贫困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着力打造集“产、加、销”为一体的特色产业扶贫体系。坚持规划到村、工作到户、因户施策、责任到人,扩大农户参与、选择扶贫项目的自主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培植短中长相结合的支柱产业,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