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材料素材2018-08-03李天扬老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饶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攻坚战,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我县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遵循“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对全县20个省定“十三五”贫困村和2332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行精准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弘扬方志敏精神,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

(一)提前实现减贫目标。到2018年,全县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明显提高。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处于低保标准以下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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