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务必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理解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三)食物中毒事件
一、处置程序和措施: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立即向园长汇报,在第一时间将幼儿送往医院或拨打120进行处置,当日值班的园行政、教师及时赶到现场控制局面,边处置状况边向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等部门报告。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保健人员、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班主任要及时通知监护人;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状况。
6、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对学校饮食服务工作进行相应整改。
二、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德育办公室、相关的年级组长、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2、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务必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理解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安全突发事件
一、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掉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持续上锁关掉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务必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二、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透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大夫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