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通过编制与实施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整个街道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组织管理机构和信息等资源,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
●通过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启动程序,明确各站所室、各村(居)和街直各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系统;
●通过总体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依法规范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相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履行政府应急处置职能。
以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尽早发现和处理,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属地管理原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和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充分发挥统一指挥和专业处理的优势。街道办事处是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指挥主体,各站所室、各村(居)和街直各单位是应急响应的基本处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