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广东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  

最低工资2018-10-17三水老师

2018年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广东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  

最低工资是支付给劳动者在每小时,每天,每月从事的对等工作的一笔最低金额。最低工资通常是通过每个国家各自的劳动法而制定的。2018年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广东2018年调整最低工资最新消息什么时候公布?高教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广东各市最低工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6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对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2018上调最新消息

其中第一类地区广州为2100元/月,深圳为2200元/月;第二类地区1720元/月;第三类地区1550元/月;第四类地区1410元/月。

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广东省最新公布的标准):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规定

广州市人社局称,本次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近三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充分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和劳动者发展需要。

广州和深圳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广州为21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深圳为22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15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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