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5月1日起,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下面高教网为大家带来2016年广东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标准,欢迎大家查看!
2016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标准汇总表
类别 |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 最低时工资标准(元/月) | 适用地区 |
一类 | 1895 | 18.3 | 广州 |
二类 | 1510 | 14.4 |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
1650 | 15.8 | 珠海 | |
三类 | 1350 | 13.3 |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
四类 | 1210 | 12 |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提醒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要主动在2016年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提高,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提高相应职工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