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9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科,联系电话:05962023329。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审计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信贷管理科、归集使用科、信息技术科、业务运作科、风险防控科八个科室,下设芗城管理部、龙文管理部、龙海管理部、漳浦管理部、云霄管理部、东山管理部、诏安管理部、南靖管理部、平和管理部、华安管理部、长泰管理部、漳州开发区管理部、台商投资区管理部13个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2016年,全市实缴单位5737家,实缴职工21.81万人,缴存23.78亿元,同比增长9.59%。当年新开户单位404家,新开户职工4.15万人,净增单位404家,净增职工1.38万人。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42.16亿元,缴存余额68.4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09%、19.49%。
(二)提取:2016年,提取12.61亿元,同比增长5.97%,占当年缴存额的53.03%,比上年同期减少1.84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73.69亿元,同比增长20.6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为30万元,双职工为50万元。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97笔13.76亿元,同比减少13.52%、10.5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71笔5.13亿元,芗城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9笔1.10亿元,龙文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9笔0.29亿元,龙海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2笔1.77亿元,漳浦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5笔1.05亿元,云霄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3笔0.85亿元,东山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7笔0.54亿元,诏安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9笔0.63亿元,南靖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3笔0.69亿元,平和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6笔0.49亿元,华安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9笔0.14亿元,长泰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3笔0.45亿元,漳州开发区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1笔0.63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58亿元(其中,市中心2.23亿元,芗城管理部0.65亿元,龙文管理部0.11亿元,龙海管理部0.55亿元,漳浦管理部0.40亿元,云霄管理部0.24亿元,东山管理部0.29亿元,诏安管理部0.24亿元,南靖管理部0.21亿元,平和管理部0.19亿元,华安管理部0.12亿元,长泰管理部0.16亿元,漳州开发区管理部0.19亿元)。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926笔83.23亿元,贷款余额47.91亿元,同比增长10.26%、19.81%、20.56%。个贷率为69.97%,比上年同期增加0.6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