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眉山发布《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最高贷款额度、首付比例、业务办理流程等进行调整。据悉,职工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取消90平米户型界限,首付比例一律调整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则由原50%调整为30%。
贷款新规:首套房20%最高可贷35万,继续执行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去年7月,眉山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当前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二十六条措施》,将全市范围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到35万元,执行时间至今年6月30日止。根据《通知》,期满后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
根据《通知》,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90平米及以上30%、90平方米以下20%”统一调整为20%。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40%调整为30%。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3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30%。
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以结清商业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将执行首套房标准。
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50%调整为40%。
外地缴存者仍享受眉山政策
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不要求同市户籍:对于户口在外地的情况,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限制要求。即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眉山全市范围内购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悉,从2013年起,我市便已执行类似政策。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粗略统计,异地缴存者在眉山公积金购房的人数大概占到四分之一,多数来自甘孜州、凉山州。
流程优化:不必“查房”又“查贷”
《通知》规定,取消借款人到房产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产籍环节,并由眉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职工有无未结清住房贷款。
在原来,职工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既要“查房”又要“查贷”,常常银行、房管部门两头跑,劳神又费力。据工作人员介绍,“查房”环节需要借款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等,手续繁杂,尤其对于外地人而言更是颇费周折。“新规后,借款人就十分轻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