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7日,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淮北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首次贷款中二手房首付比例则依据房龄。
据了解,在原先政策中,首次贷款指的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为基准利率,首付最低比例为新房30%,二手房40%;二次贷款指的是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执行同档基准利率1.1倍,首付最低比例为新房50%,二手房50%;使用过两次或两次以上公积金贷款不再进行三次贷款。
在新调整的政策中,首次贷款指的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利率标准为基准利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自住住房(144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依据房龄不同,分别是5年以内不低于35%,6至15年为不低于40%,16年以上为不低于45%,20年以上不予办理。
二次贷款是指使用过两次或以上公积金贷款,合计贷款额未超过现行最高限额(单人30万,夫妻双方40万),执行首次贷款同档次利率标准的1.1倍,首付最低比例为新房30%,二手房50%。使用过两次或以上公积金贷款,合计贷款额超过现行最高限额,不再进行三次贷款。
同时,扩大异地贷款范围,放款办理条件: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淮北市,符合淮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在淮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缴存证明,在淮北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地转入淮北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时间间断不超过6个月,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缴存金额可以合并计算。
市、县房地产登记部门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银行自抵押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