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起上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沪房管规范市〔2015〕6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规划土地局、财政局、地税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上述标准自2016年11月2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13日
拓展
上海普通住宅标准大幅提高
由于近两年来房价的快速上涨,执行了两年多的上海普通住房标准已明显滞后于市场行情,如今这一标准终于开始调整。
昨日(11月13日)下午,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称,上海自2016年11月20日开始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
上海市房管局方面表示,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此次对上海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作了调整,容积率和面积标准没有变化。价格标准调整后,上海市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环节中的普通住房比重将有一定幅度增加,这将带来购房成本的降低。
克而瑞上海机构分析师薛建雄对表示,此项政策的调整,有可能会改变上海楼市成交量下滑的趋势,尤其是外环外的新房和内外环之间的二手房成交量将会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