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整合农村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后,并未对门诊医疗报销比例进行详细说明。其门诊、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并未确定,但在住院方面,一般为75%左右;在大病医疗方面,起付线标准至5万元报销55%,5万至10万元报销65%,10万至20万元报销75%,20万元至30万元报销80%,30万元以上报销85%。
住院医疗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而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适当提高支付比例。
大病医疗
其起付线标准为1万元,具体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