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22日,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获悉,缴费标准、参保方式等跟往年有所不同。2016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一制一档,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40元。除了集中征缴外,市民可随时缴费,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缴费标准统一为
每人每年140元
2016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一制一档,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40元,并享受《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一档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016年是实行的一制两档,缴费标准分别为90元和150元,2016年统一实行140元的缴费标准,但是待遇都是2016年150元个人缴费的待遇。
据了解,2016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一档510元,个人缴费150元,政府补助360元;二档450元,个人缴费90元,政府补助360元。这次集中缴费意味着市民缴纳140元便可以享有原来需要缴纳150元才可享受的一档报销待遇。
集中征缴外
也可单独缴费
按照规定,2016年度集中征缴期为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延长到2016年2月底。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
对于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经核实后,允许其在当年度随时以家庭为单位,按全年个人应缴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并自办理参保手续次月的1日起享受待遇。
“往年除了集中征缴期可以缴纳外,其他时间是不允许缴纳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菏泽市民可在集中征缴期外缴纳,但是提醒市民要特别注意的是,自办理缴纳之后,需要下个月的1日起才可以享受待遇。
自2016年起
建立连续缴费机制
自2016年起,菏泽还将建立居民医保连续足额缴费机制,对参保居民中断缴费的,再进行续保时,按照当年度筹资标准由个人足额补缴中断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同时,按学制已缴至2016年度的学生,原个人缴费标准与省规定的2016年人均缴费标准120元、2016年人均缴费标准140元的,差额部分不再补缴;2016年度居民个人以每人每年90元标准缴费的,原个人缴费标准与省规定的2016年人均缴费标准120元的差额部分,2016年暂缓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