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2018-07-04三水老师

一、基本情况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市自2002年建立了面向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在参保率达到98%以上;2003年我市建立了面向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也达到98%以上;2009年我市又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至此覆盖我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部建立起来了,这三个制度的建立确实有效的缓解了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称赞。

三项医保制度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和经办:人社部门管理经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卫生部门管理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此我不多讲,在这里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征缴、住院、转诊转院报销及慢性病申报、报销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情况。

二、参保范围、医保费用征缴比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1、参保范围凡我市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军队所属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均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2、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达到法定条件退休时且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可继续按规定缴费。也可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规定:以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之年为界,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施后按年足额缴费的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确定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时,首先要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进行申报,单位在申报缴费基数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第1号令)的要求进行申报。同时报送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职务和级别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基本工资(岗位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个人薪酬及其他应计入职工工资总额的工资。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