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1日起,广州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参保人在参加医保后无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每年12万元的大病报销,连续缴费满5年,年度最高大病医保报销额将提升至18万元。据悉,大病报销医疗费从昨天零时起开始累计计算,如果市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拿医保卡在医院划扣,即实施一站式报销。
此外,记者获悉,广州将积极引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医保,目前正按照有关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居民医保将与新农合正式合并,届时将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1.问:个人需要额外缴费吗?
答: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以下简称大病医保)昨日已正式实施,已参加广州市2016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及2016年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以正式享受大病医保待遇了。记者了解到,广州除了增城市民都是参加新农合外,其他居民医保参保人已经能实现大病医保报销。
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何继明介绍,广州大病保险费从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无需另行缴纳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只要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016年度全市(不含增城及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增城为每人122元,从化为每人91元。
2.问: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大病医保最高报18万
对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何继明介绍,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医保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同时,大病医保还建立了激励机制,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两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行增加3万元,即15万元,也就是2015、2016年最高12万,如果连续缴费,到了2017年就可最高个人每年报15万;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行增加6万元。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则参保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最高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达18万元。需要提醒的是,这18万元是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进行的二次报销。
据市医保局介绍,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待遇范围。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保金支付50%;对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则超出部分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部分,由大病保险金支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