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社保部门获悉,2016年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已全面展开,从本月起至11月底,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分别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60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目前,我市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共10个档次,相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为30元至50元不等。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新参保城镇居民办理养老保险时可先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参保登记表,初审后携带参保人员户口复印件一份(户口本人页和户头首页复印在A4纸同一面)、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一寸免冠彩照2张办理;续保缴费的参保居民应携带一份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所属街道、社区、个人联系电话)、上一年度缴费凭证、一寸免冠彩照1张,直接到社保中心办理缴费业务并领取缴费证。此外,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新办或续保还要带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