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造性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要论断后,王岐山同志多次就落实“两个责任”发表重要讲话,近期又专门对高检院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作出重要指示。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和领导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先后发表的一列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省委继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后,又制定出台了“两个意见”,对推进全省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和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安排,提出了要求;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专门三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对于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务求学懂、学深、学透。
二是深刻领会文件和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丰富了党的建设理论宝库,是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两个意见”,顺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体现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彰显了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担当。这些内容和领导讲话精神,要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弄清要求。
三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加强人大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意义尤为重要:有利于发挥地方人大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有利于牢固建立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人大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更好地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此,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人大工作的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切实抓好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一定要硬化举措,狠抓落实,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人大机关的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深入学习党章、廉洁从政规定、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要认真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制度、公务车辆使用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人大良好形象。